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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氯化聚乙烯橡膠卷材防水工程技術規程
發布時間:2014-08-09

2.0.1 卷材外觀表面應平整,無疤痕、裂紋、粘結和孔洞,邊緣應整齊,網布不得外露,上下膠層不得脫層。

每卷卷材允許有一處接頭,其中較短的一段長度不應少于2.5m,接頭處應剪切整齊,并加長150mm備作搭接。

2.0.2 卷材的厚度規格應為1.00mm、1.20mm、1.50mm、2,00mm,寬度規格應為900mm、1000mm,每卷面積規格為10m2、15m2、20m2。

2.0.3 卷材的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2.0.3的要求。

2.0.4 膠粘劑的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接縫膠粘劑的粘結剝離強度不應小于 15N/10mm,浸水168h后粘結剝離強度保持率不應小于70%;

基層膠粘劑的粘結剝離強度不應小于8N/10mm。

2.0.5 進場材料抽樣復驗應遵守下列規定:

同一牌號、規格的卷材,抽驗數量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將抽取的卷材開卷進行規格、外觀質量檢驗,全部指標達到標準規定時,即為合格。其中如有一項達不到要求、則判定該批產品中加倍取樣復檢,全部達到規定為合格。復檢時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外觀質量為不合格。

卷材物理力學性能應檢驗拉伸強度、斷裂伸長立率、低溫彎折性、抗滲透性。

膠粘劑性能應檢驗粘結剝離強度、浸水后粘結剝離強度保持率。

2.0.6 卷材的貯運、保管應遵守下列規定:

不同牌號、規格的產品應分別堆放。應貯存在在陰涼通風的室內,避免雨淋、日曬,不得與有損卷材質量或影響卷材使用性能的物質接觸,并遠離熱源。

運輸途中或貯存期間,卷材應平放,貯存高度宜平堆5卷為限。

2.0.7 膠粘劑的貯運、保管應遵守下列規定:

不同品種、規格的膠粘劑應分別用桶密封包裝存放;貯存在陰涼通風的室內,嚴禁接近火源、熱源。

 

 

第三章 設計要點

3.0.1 屋面防水等級為1級時,可采用三道卷材設防;為Ⅱ時,可采用二道卷材設防;為Ⅲ級時,可采用一道卷材設防。屋面防水等級為Ⅰ、Ⅱ級時,亦可采用卷材與其它材料防水層構成多道設防,剛性防水層宜放在卷材防水層上面,涂膜防水層宜放在卷材防水層下面。

3.0.2 屋面防水等級為Ⅰ級時,卷材厚度不應小于1.5mm;Ⅱ、Ⅲ級時,不應小于1.2mm;Ⅲ級復合使用時,不應小于1.0mm。

3.0.3 卷材防水屋面應根據建筑物性質、重要程度、結構特點、使用功能、環境條件、設防要求等進行防水構造設計,內容應包括保護層、防水層、找平層、保溫層、隔汽層=隔離層、架空隔熱層及基層處理等構造層次的設計以及防水節點構造。

3.0.4 屋面結構層應有較大的剛度和整體性。當采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板時,應用強度等級不小于C20的細石混凝土嵌縫密實,細石混凝土宜摻微膨脹劑;當板縫寬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寬時,板縫內必須設置構造鋼筋。

找平層可采用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其厚度和技術要求應遵守《屋面工程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找平層應留設分隔縫,分隔縫應設在板端縫處、屋面轉折處、防水層與突出屋面結構交接處。其縱橫最大間距不宜大于6m,縫寬宜為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分隔縫兼作排汽道時,可適當加寬,并應與保溫層連通。

3.0.5 在北緯40oC以北地區且室內空氣濕度大于75%,或其它地區空氣濕度常年大于80%時,保溫屋面應在結構層上、保溫層下、設置隔汽層。

隔汽層可采用1.0mm厚的單層卷材空鋪施工,卷材搭接寬度不應小于70mm。

設置的隔汽層卷材,在屋面與墻面連接處,高出保溫層上表面不應小于150mm。

3.0.6 保溫層厚度設計應遵守《屋面工程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保溫層設置在卷材防水層上部時,應采用憎水性或吸水率低的保溫材料;設置在防水層下部時,應在保溫層上做找平層。屋面坡度較大時,保溫層應采取防滑措施。

3.0.7 在卷材上設置剛性防水層時,卷材與剛性防水層之間應設隔離層。

隔離層可采用紙筋灰、麻刀灰、低強度等級的砂漿、塑料薄膜、無紡布、粉砂、石灰漿、滑石粉等。

3.0.8 坡度大于18m的屋面應采用結構找坡。平屋面宜采用結構找坡,排水坡度宜為3%;當采用材料找坡時宜為2%。

天溝、檐溝的縱向坡度不應小于1%,溝底水落差不得超過200mm。

3.0.9 水落管內徑不應小于75mm,一根水落管的最大匯水面積宜小于200m2。水落管距離墻面不應小于20mm,其排水口距散水坡的高度不應大于200mm。

在結構構件(如柱)內埋設水落管時,其內徑不應小于100mm,但彎管不應暗埋;水平水落管的坡度宜為3%~10%。

3.0.10 在非寒冷地區通風較好的建筑物上采用架空隔熱屋面時,架空板支座與卷材接觸處宜設附加層。附加層可采用卷材或水泥砂漿、細石混凝土。

3.0.11 卷材鋪貼可采用空鋪法、點粘法、條粘法、滿粘法。

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優先采用空鋪法、點粘法、條粘法;

屋面卷材防水層上有重物覆蓋;

屋面卷材防水層上有剛性保護層壓埋;

屋面基層變形較大;

地下工程平面卷材外防水。

采用空鋪法、點粘法、條粘法時,距屋面或地下工程平面周邊800mm內應滿粘,卷材與卷材之間亦應滿粘。

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用滿粘法;

基層坡度大于25%或立面上鋪貼;

經常承受動載作用的地下工程平面或坡面卷材防水

多道卷材設防時,卷材與卷材之間的粘貼。

3.0.12 節點設計應充分考慮結構變形、溫差變形、干縮變形、振動等因素,使節點設防能夠適應基層變形的需要;按照增強設防的原則,采用附加增強、柔性密封、多種防水材料互補并用的多道設防、材料防水與構造防水相結合的作法;按照防排結合的原則,保證排水通暢。

3.0.13 天溝、檐溝、泛水、變形縫、水落口、水平和垂直出入口、伸出屋面的管道周圍等節點處應設附加層。附加層可采用一層卷材滿粘或防水涂膜。屋面板與檐溝的交接部位,無保溫層屋面的板端縫等處的附加層宜采用一層卷材空鋪,寬度宜為200~300mm。

3.0.14 高低跨屋面的高跨屋面為無組織排水時,低跨屋面受水沖刷的部位應加鋪一層整幅卷材,再鋪設300~500mm寬的板材加強保護;有組織排水時,水落管下應加設鋼筋混凝土水簸箕或沖水墩。

高低跨變形縫處應有適應變形的防水構造措施。

3.0.15 采用排汽屋面時,找平層設置的分格縫可兼作排汽道。排汽道應縱橫設置,間距宜為6m,并同與大氣連通的排汽孔相通。排汽孔可設在檐口下或排汽道交叉處。排汽孔以不大于36m2設置一個為宜,排汽孔必須做好防水處理。

3.0.16 卷材屋面宜做保護層。保護層宜采用與卷材性相容的淺色涂料或塊材、20mm厚水泥砂漿、30mm厚細石混凝土。剛性保護層與卷材防水層之間應做隔離層。

3.0.17 上人屋面應根據使用功能選用塊材或細石混凝土面層,并按要求確定其厚度。

3.0.18 倒置式屋面的保溫層可采用干鋪,宜可采用與卷材材性相容的膠粘劑或水泥砂粘貼。保溫層上可用混凝土板材、水泥砂礓2或卵石做保護層。卵石保護層與保溫層間應鋪纖維織物,混凝土板材可干鋪,亦可用砂漿鋪砌。

3.0.19 卷材防水屋面上放置的設施基座與結構層相連時,防水層宜包裹至設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腳螺栓周圍做密封處理。

當在防水層上放置設施時,設施下部的防水層應做附加增強層,必要時在其上澆筑厚度為50mm以上的細石混凝土。

3.0.20 卷材用于地下防水工程時,可采用外防外貼或外防內貼方案。設計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地下工程的類型和使用要求以及施工條件選擇。

3.0.21 對一層地下結構或地下水位低于地下結構底標高時,應設一道卷材防水;對二層地下結構或低于地下水位的地下結構,以及有特殊設防要求的一層地下結構,宜設二道卷材防水。卷材厚度不應小于1.2mm。

3.0.22 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層的基層應找平。平面防水層應設置厚度不小于40mm的細石混凝土,立面外防水可采用厚度不大于10mm泡沫塑料或磚砌保護層。

3.0.23 地下工程的變形縫、出入口、排水溝、集水坑、側壁洞口或突出構件等節點處,地下結構高低錯層處,立面與平面、立面與立面交接處應設附加增強層,附加增強層應采用一層卷材滿貼。地下防水工程的陰角、陽角應設涂膜或金屬附加增強層。

 

 

第四章 細部構造

4.0.1 天溝、檐溝應增設與卷材材性相容的防水涂膜附加層,亦可采用增鋪一層卷材。天溝、檐溝與屋面交接處的附加層宜空鋪,空鋪寬度應為200mm。

天溝、檐溝內側寬高比不應小于2:1,當檐溝外策壁系傾斜高壁板時其檐溝處寬高比亦不應小于2:1。

高低跨交接處設有內排水天溝,其與立墻交接處應采取密封處理。

4.0.2 水落口埋設標高應考慮水落口設防時增加的涂膜附加層、密縫層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增加的尺寸。

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坡度不應小于5%,并應用與卷材相容的涂料涂刷,再將卷材開洞鋪至水落口,剪口處用密封材料封口。

4.0.4 變形縫內宜填充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襯墊材料,并用卷材封蓋。然后在頂部加扣混凝土蓋板。高低跨變形縫處用合成高分子卷材或金屬板覆蓋。

4.0.5 泛水處的卷材應采用滿粘法鋪貼。泛水收頭當墻體為磚墻時,卷材收頭應壓入凹槽內,再用密封材料封固,或用聚合物砂漿抹壓過卷材50~100mm,上部宜用涂膜防水。當墻體為混凝土時,卷材收頭可用金屬壓條釘壓,并用密封材料封固。

女兒墻宜采用現澆混凝土壓頂板。當為預制混凝土壓頂時,接縫處應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當為現澆時,每隔10~15m應留分隔縫,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當采用切磚加抹水泥砂漿壓頂時應在其上鋪貼一層卷材。

天溝、檐溝的卷材收頭應用密封材料封固,再用聚合物砂漿抹壓。

4.0.6 屋面垂直出入口卷材收頭應壓在混凝土壓頂圈下,水平出入口卷材收頭應壓在混凝土踏步板下,泛水應設護墻。

4.0.7 反梁過水孔應根據排水要求確定孔口尺寸及距溝底板的高度。過水孔高度不應小于150mm,寬度不應小于250mm,過水孔可用涂膜或密封材料防水。采用預埋管做過水孔時,管徑不應小于75mm,預埋管道兩端周圍與混凝土接觸處應留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嚴。

4.0.8 伸出屋面管道周圍的找平層應做成圓錐臺,管道與找平層間應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卷材收頭處應用金屬箍箍緊,并用密封材料封嚴。

4.0.9 穿過地下結構的管道應預埋套管,加焊止水環或用遇水膨脹橡膠環;套管周圍口語混凝土間應留置20×20(mm)的凹槽,填嵌密封材料,再作防水層。管道與套管之間應做密封處理。

4.0.10 地下工程變形縫內宜填充泡沫塑料或其它輕質憎水材料。變形縫應設置止水帶并與結構層固定密封。卷材防水層于變形縫處應設置二層凹形卷材附加層,卷材外必須有 保護層。

4.0.11 地下工程的排水溝、集水坑均應設卷材附加層,其上宜做剛性保護層兼作面層。

4.0.12 地下工程陰陽角應采用涂膜或金屬附加增強層,金屬附加增強層應滿粘。卷材搭接處不得留在立面與立面、立面與平面交接處。

 

第五章 卷材施工

5.1 一般規定

5.1.1 施工準備工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5.1.1.1 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通過圖紙會審,領會設計意圖,掌握節點處理方法和技術要求,并應作好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5.1.1.2 應按施工人員配足施工機具,配備消防設備,做好勞動安全設施。

5.1.1.3 進場的卷材及膠粘劑必須查驗出廠證明文件,并按2.0.5條的要求進行現場抽檢復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1.1.4 穿過防水層的管道、預埋件、水落口的埋設及安裝,設備基礎及支座應在卷材鋪貼前完成,避免在卷材鋪貼后再在其上鑿孔打洞。

5.1.1.5 屋面卷材鋪貼應待高跨建筑或屋面上設備間、構筑物的結構及裝飾完成拆除腳手架以后,方可及進行。

5.1.2 鋪貼卷材的基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5.1.2.1 預制裝配結構的屋面板縫內石屑殘渣應剔除干凈,并澆水濕潤,然后用細石混凝土嵌填密實。

5.1.2.2 找平層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平整度用2m直尺檢查,面層與直尺間最大空隙不應超過5mm空隙允許平緩變化,每米長度內不應多于一處。水泥砂漿找平層收頭后應進行二次壓光,并充分養護。表面不得酥松、起皮、起砂、脫殼。

5.1.2.3 屋面找平層分隔縫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對縫邊不整齊、缺棱掉角處應進行修整。分隔縫可采取嵌木條預留,也可用混凝土鋸鋸縫。

5.1.2.4 平面與立面基層連接處、基層轉角處均應作成半徑為20mm圓弧。

5.1.2.5 鋪貼卷材的基層必須進行清理清掃,干凈后方可鋪貼卷材,除空鋪法、壓埋法和排汽屋面外,基層必須干燥。干燥程度的簡易檢驗可將1m2卷材平坦地干鋪在找平層上,靜置3-4h后掀開檢查,找平層覆蓋部位與卷材上未見水印即可鋪設卷材。

5.1.2.6 如遇找平層開裂,當裂縫寬度小于0.5mm,應用密封材料涂刷;大于0.5mm時,應沿縫鑿開,嵌填密封材料。

5.1.3 屋面保溫層施工應遵守《屋面工程技術規范》第8章的規定。

保溫層鋪設后,當含水率超過設計規定且干燥有困難時,應采用排汽屋面。

5.1.4 卷材施工時氣候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5.1.4.1 卷材在雨天、雪天嚴禁施工;霜霧天許待霜霧退去,找平層干燥后施工。

5.1.4.2 五級風及其以上時不得鋪貼卷材。

5.1.4.3 卷材鋪貼時遇雨、遇雪應停止施工,并及時將已鋪貼的周邊用膠粘劑封口。

5.1.4.4 冬期室外氣溫低于0oC時不宜鋪貼卷材。夏夜施工,后半夜遇露水不得鋪貼卷材。

5.1.5 卷材鋪貼順序應遵守下列規定:

5.1.5.1 鋪貼卷材前,應先對節點部位進行密封處理和附加增強處理。

5.1.5.2 鋪貼卷材應從防水層最低標高處開始向上施工。

5.1.5.3 鋪貼高低跨屋面的卷材,應先鋪高跨屋面,后鋪低跨屋面;在同一面上鋪貼卷材時,應先鋪離上料點較遠部位,后鋪較近的部位。

5.1.6 卷材鋪貼的方向應遵守下列規定:

5.1.6.1 基層坡度小于25%時,卷材宜垂直流水方向鋪貼;基層坡度大于25%或有振動的建筑,卷材宜平行流水方向鋪貼,但上下層卷材不得互相垂直鋪貼。

5.1.6.2 屋面天溝、檐溝卷材宜順天溝縱向鋪貼,從水落口向分水線鋪貼,短邊搭接應順流水方向。

5.1.6.3 地下工程卷材鋪貼方向,底面宜平行于長邊鋪貼,立墻應垂直底面方向鋪貼。

5.1.7 卷材鋪貼應采用壓接法搭接,鋪貼方向垂直流水方向時,應順流水方向搭接,平行流水方向時,應順主導風向搭接。

5.1.8 卷材搭接寬度;短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80mm,長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短邊搭接相鄰兩幅卷材搭接縫應相互錯開300mm以上。多層卷材鋪貼時,上下層搭接縫應錯開1/3幅寬。

5.1.9 卷材防水層的成品保護應遵守下列規定:

5.1.9.1 在防水層上做剛性保護層或鋪設架空隔熱板時,應設置施工道,避免直接在防水層上行車或操作。

5.1.9.2 地下工程平面卷材防水層上澆注混凝土時,應待防水層上的保護層達到能上人操作后,方可綁扎鋼筋和澆筑底板混凝土。

5.2 節點處理

5.2.1 附加層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5.2.1.1 卷材附加層鋪貼時,應在附加部位彈線,裁剪卷材,試鋪合適。滿粘時,應在基層上均勻涂刷膠粘劑,平坦地鋪貼卷材,從幅中向兩邊排出空氣,錕壓嚴實。當空鋪時,可采用單邊粘貼或點粘,使卷材定位。卷材應平直、不扭曲、不皺折。

5.2.1.2 涂膜附加層應在干凈干燥基層上涂布至少二遍以上涂料,涂層厚度不應少于2mm。涂布時不得露底、堆積,應均勻一致,待第一遍涂膜干燥后再涂布第二遍涂料,未結膜嚴禁上人或繼續施工。

5.2.1.3 加筋涂膜附加層至少應分三遍涂布。第一遍涂膜干燥后,涂布第二遍涂料時將加筋布展平鋪實,干燥后再涂布一遍涂料。

5.2.1.3 加筋涂膜附加層至少應分三遍涂布。第一遍涂膜干燥后,涂布第二遍涂料時將加筋布展平鋪實,干燥后再涂布一邊涂料。

5.2.1.4 防水層的陰陽角,采用金屬增強處理時,位置應準確,并用膠粘劑滿粘。

5.2.2 節點密封處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5.2.2.1 節點 密封的基層或縫槽必須干凈、干燥,表面不得有酥松、蜂窩、麻面、積灰或污垢。

5.2.2.2 分隔縫凹槽嵌填密封材料應先涂刷基層處理劑,底部放置背襯材料,嵌填的密封材料應與縫側粘牢,表面應平整,不得有空隙氣泡。

5.2.2.3 卷材收頭固定后的密封,應連續、完全覆蓋卷材端頭,不得有空隙氣泡。

5.2.3 卷材收頭固定應遵守下列規:

5.2.3.1 卷材收頭處設置凹槽時,應將卷材裁剪平直整齊,壓入凹槽中,卷材端頭用密封材料封口,再抹聚合物砂漿壓埋。

5.2.3.2 卷材收頭直接釘壓在混凝土墻上時,應將卷材裁剪平直,用金屬壓條距卷材末端5~10mm處用射釘槍依次釘壓壓緊,釘鋸500mm,卷材端頭用密封材料封嚴。

5.2.3.2 卷材收頭直接鋪至女兒墻頂部檐下時,卷材與壓頂留空距離不應大于10mm,端頭用密封材料封嚴。

5.2.4 天溝、檐溝卷材鋪貼應遵守下列規定:

5.2.4.1 天溝、檐溝鋪貼卷材時,長邊搭接宜留設在溝側,當留在溝底時,則應在接縫上加貼寬200mm的卷材條。

5.2.4.2 天溝、檐溝卷材應采用滿粘法。

5.2.4.3 大挑檐檐溝和反梁及反梁過水孔均應作防水處理,鋪貼的卷材應裁剪整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

5.3 屋面卷材的鋪貼

5.3.1 鋪貼卷材前應在基層上彈出基準線或在已鋪好卷材邊量取規定的搭接寬度彈出標線,然后展開卷材按鋪貼位置裁剪并試鋪,合適后重新成卷待鋪。

5.3.2 涂刷膠粘劑前應將基層表面清掃干凈。涂刷可采取滾刷法、涂刷法,每平方米用膠量為0.25-0.35kg,應均勻一致,不露底、不堆積。采用點粘法、條粘法時,應在需要粘結的部位涂刷澆粘及。

5.3.3 屋面卷材應先鋪貼平面,后鋪貼泛水立面,平面鋪貼時應預留出鋪貼泛水立面的卷材。大面卷材鋪貼時不得拉緊卷材,應成自然松弛狀,對彈好的基線,推鋪后,立即用壓錕或橡皮刮板從中間向卷材幅兩邊排出空氣,使之粘結嚴實。

5.3.4 待大面卷材鋪貼后,再進行立面卷材的鋪貼,鋪貼立面卷材應采用滿粘法。短邊卷材鋪貼,可每幅卷材分別進行粘貼;長邊卷材鋪貼,應同時粘貼。鋪貼立面卷材應從下面而上排出卷材下的空氣,錕壓粘實。

5.3.5 卷材搭接縫的粘貼應先將接縫兩面擦拭干凈,并用汽油擦洗,待汽油揮發后即可在搭接縫卷材上下面用小刷接縫澆粘及,涂膠應均勻,不露底,不堆積,隨后粘合滾壓,排出空氣,壓緊粘牢,并將縫邊溢出的澆粘及沿縫刮抹在縫口。

5.3.6 搭接縫粘貼12h后,經檢查合格,在搭接縫上接縫澆粘及或密封材料封縫,封縫寬度不應小于10mm。

5.4 地下工程卷材的鋪貼

5.4.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應先降低地下水位距防水層300mm以下,才能鋪貼卷材,并保持水位至保護層、回填土完成。

采取外防內貼法,應先砌保護墻,并待砂漿找平層干燥后,方可鋪貼卷材。

5.4.2 立面卷材應采用滿粘法鋪貼。卷材應按鋪貼高度先行裁剪。外防、外貼法由平面伸出的卷材不應小于500mm,并應采取臨時保護措施避免扯斷拉裂。繼續施工時,應先補好損壞處,將接縫粘貼面清掃干凈,并用汽油擦洗。

5.4.3 立面卷材鋪貼時,交角處不得留設搭接縫。

5.4.4 防水卷材鋪貼方法應符合本規程第5.3節的規定。

5.5 保護層施工

5.5.1 防水層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保護層施工。

5.5.2 涂料保護層施工時,卷材表面必須干凈、干燥,涂刷應均勻一致,不露底。

5.5.3 水泥砂漿、塊材或細石混凝土剛性保護層與卷材之間鋪設的隔離層應滿鋪平整。剛性保護層施工時不得直接在隔離層上行車。留設的分隔縫距離不宜超過6m.水泥砂漿保護層尚應留置表面分隔縫,分格面積為1m2。

5.5.4 當采用外防外貼法施工時,防水層完成后應先作保護層,方可分層塌實回填土。采用泡抹塑料板保護層可以點粘于防水層。采用磚墻保護層,在砌筑時不得直接頂壓防水層,應預留20mm以上空隙,邊砌磚邊填石灰砂漿、細砂或干土。

 

 

第六章 工程驗收及維護

6.1 質量要求

6.1.1 卷材防水層不得有滲漏和積水現象。

6.1.2 排水坡度、泛水高度、節點密封、附加層的鋪設應符合設計規定。

6.1.3 卷材鋪貼的方法應正確,搭接順序應符合規定,搭接寬度準確,接縫嚴密,不得有皺折、鼓泡、翹邊現象,收頭固定牢固,密封嚴密。

6.1.4 涂料保護層應覆蓋均勻,不露底,粘結牢固。剛性保護層不得松動,分隔縫留置應準確,隔離層應完整。

6.2 檢查驗收

6.2.1 卷材防水層施工過程應有施工小組自檢、交接檢、中間檢查和驗收檢查環節。完工驗收檢查應以上述檢查為基礎,并查驗原始資料和施工記錄。

6.2.2 與防水層相關的工程,由其他隊伍施工時,應有交接檢,包括找平層、保溫層、隔汽層等分項。防水層上做保溫層或剛性保護層時,防水層應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2.3 屋面滲漏和積水、排水系統的檢驗,可在雨后或持續淋水2h以后進行。有可能作蓄水檢驗的屋面宜作蓄水檢驗,其蓄水時間不宜小于24h。

6.2.4 屋面的節點處理、接縫、保護層等應進行外觀檢驗。

6.2.5 防水工程竣工后應將施工方案、材料檢驗記錄及證明文件、施工記錄、驗評報告等作為交工資料統一存檔。

6.3 保養與維護

6.3.1 工程竣工驗收后,應由使用單位指派專人負責屋面管理。嚴禁在防水層和保溫隔熱層上鑿孔打洞、重物沖擊;不得任意在屋面上堆放雜物及增設構筑物,并應經常檢查節點的變形情況。

6.3.2 在需要增加設施的屋面上,應做好相應的防水處理。

6.3.3 嚴防水落口、天溝、檐口堵塞,保持屋面排水系統暢通。

6.3.4 管理人員應在每年雨季、冬季前進行檢查并清掃,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并作出維修保養記錄。

 

附錄A  本規程用詞說明 

A.0.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方面詞采用“不應”、“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方面詞采用“不宜”。

A.0.2 條文中指定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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