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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最佳收房流程
發布時間:2014-08-09
核驗業主材料→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由開發商加以說明→交納剩余房款→業主領取鑰匙并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業主做綜合驗收→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開發商與業主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 同時要求,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第一:是房產開發商必須已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我國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都規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 不合格的標志取決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購房者和開發商在買房合同中是否約定將開發 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作為交房條件,開發商交房時都應提供。
第二:是我們常說的“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2001年6月1日開始實 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
第三:是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獲得解決。 若符合交房的法定即合同約定的條件,購房人應做些什么? 核對合同首先在接到入住通知后,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收房時,先檢查開發商所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然后對要接收的房屋進行實地驗收,在與開發商交接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檢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購買的房屋如與購房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不符,入住前要向開發商提出 ,如不符合則應進行更換;
2、判斷面積有無發生誤差以及誤差比是否超過3%,應在入住前根據合同的約定向開發商提出自己的意見,是否退房;
3、自己對房屋質量進行檢查,如發現結構問題,應和開發商提出,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如發現非結構 性問題,應和開發商交接時如實做好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并要求開發商承諾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維修;
4、按購房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對房屋內的設備進行清點,檢查水、電、氣、熱等設備完好程度及使用狀況,如有不符或缺損,應在交接時要求開發商在交接清單上注明,并要求開發商書面確認具體更換和配齊的日期;
5、對開發商提供的物業交付核驗單或交屋單中無法確定的事項,應注明“暫不清楚”或“無法認定”,并 由雙方在注明處簽字或蓋章。 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底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 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買尾房或現房的買房人,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時限,避免錯過保修時間。 去房管局出點錢 請個懂行的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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